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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400萬元轉不到「紫布」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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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溫氍梅律師、徐因皓法務共同撰文

     

     

    去年(2023年)7月,台灣線上遊戲界出現了轟動一時的歷史性獎勵! 網路名人丁特(真名薛弘偉),對遊戲派對遊戲橘子,發起了《消保法》對決行動。特大獲勝,拿下三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為玩家權益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

     

    時間倒帶,回到2021年的起點。中見面會上表示,「台版和韓國版的機率是一模一樣的」。跟著多位立委聯合推動修改法,這項行動不只是為了自己,也為了廣大玩家的利益[ 2],最終也迎來了2023年台灣自己的「轉蛋法」的誕生!

     

    無亮點偶,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年(2024年)1月3日宣布遊戲大廠NEXON,推出的兩款遊戲《楓之谷》及《泡泡大亂鬥》,因遊戲中具機率性的遊戲道具,遊戲官方表示的出機率不符合實際出現情況,而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以違反《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判罰NEXON公司116億韓圓(合新台幣約2.75億)[4]之高額裁罰。

     

    從這則新聞可以看出,現在大家愛玩的手機遊戲,也潛藏了法律問題。

     


    [1]參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40號民事判決

     

    [2] 陳弘志,防手遊業者坑殺玩家! E9%81%8A%E6%A5%AD%E8%80%85%E5%9D%91%E6%AE%BA%E7%8E%A9%E5%AE%B6-%E8%B7%A8%E9 %BB%A8%E6%B4%BE%E7%AB%8B%E5%A7%94%E5%91%BC%E7%B1%B2%E6%94%BF%E5%BA%9C%E5%88 %B6%E5%AE%9A%E8%BD%89%E8%9B%8B%E6%B3%95-190209257.html(最後瀏覽日:2024/1/12)

     

    [3] 財團法人中華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轉蛋法」接下來上路,保障遊戲玩家消費權益,https://www.consumers.org.tw/product-detail-3343979.html(最後瀏覽日:2024/1/12)

     

    [4]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NEXON《楓之谷》韓國版因偷改機率未如實告知玩家遭韓國公平會重罰約新台幣2.75億元,https://gnn.gamer.com. tw /detail.php?sn=261611(最後瀏覽日期:2024/1/12)

     

     

    【什麼是轉蛋法?

     

    「轉蛋法」是指針對密碼遊戲產品中,涉及具有機率性的消費行為(就是大家講的課金抽卡)的法律(例如你在玩遊戲過程中交易,你消費後,遊戲公司保證你有10%的機率獲得某種寶物,在遊戲過程中就必須鍛鍊10%的機會獲得寶物)。

     

    為什麼用於管理遊戲產品中涉及具有機率性的消費行為的法律會被稱為「轉蛋法」呢?

     

    這是因為,遊戲中的抽獎,跟路邊常見的轉蛋機有點像,但是又有些許不同。裡面的獎品是數量有限的,所以隨著前面抽不中的人越多,後面抽獎者的中獎的機率就會越大。

     

    虛擬遊戲中的抽獎機制,切開方案設定亂數的抽獎結果,這就想要玩路邊的轉蛋機抽中商品後,老闆又在後台補貨,將商品還原至一開始的抽獎情況,這樣就造成它的中獎機率不會隨著抽越多次而改變,而是會固定在某個值,所以這就意味著,可能抽了10次都是一樣的東西。

     

    這樣的機制,在我國,雖然涉及到機率,但不會像賭博一樣有去無回。明顯的對價關係,所以不算是賭博[2];這種情況在日本、韓國也有同樣的看法。

     

    但在歐洲部分國家,這種遊戲中抽獎機制被認為是一種賭博行為,例如荷蘭的賭博法規[3]

     


    [1] 想像五顆球,裡面有一顆寶石

     

    A.類似路邊轉蛋機,抽完不放回去:

    B.還原每次抽完老闆都會補貨(第一次抽獎狀況),那麼每個人都是1/5機率中獎。

    類似上A情況

    抽獎流程中

    1號中獎機率 1/5

    2號中獎機率1/4(在前面沒人中獎的情況下)

    3號中獎機率1/3(在前面沒人中獎的情況下)

    4號中獎機率1/2(在前面沒人中獎的情況下)

    5號中獎機率 1/1(在前面沒人中獎的情況下)

    類似上B情況

    1號中獎機率 1/5

    2號中獎機率 4/5*1/4 = 1/5

    3號4號5號中獎機率類推,皆為1/5

     

    [2]參台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易字第635號判決

     

    [3]Leon Y. Xiao,Loot box State of Play 2022: Regulatory and policy research developments,https://www.gamesindustry.biz/loot-box-state-of-play-2022-regulatory-and-policy-research-developments#:~:text=Substantive%20Developments-,The%20Netherlands,copying%20the%20Belgian%20regulatory%20position%20but%20this%20has%20not%20yet%20materialised.,-Belgium(最後瀏覽日:2024/1/24)

     

     

    【韓國】

     

    韓國政府在 2023年11月,宣布《遊戲產業振興法施行令修正案》正式通過,從今年3月開始,遊戲中的機率型項目,廠商有標示機率的義務,並且就遊戲中機率型道具獲得的方式分為膠囊型、強化型及複合型等三個類型,這三種類型也有專門的標示方式,即使是百分之百可以獲得的道具也要標示機率,如果違反修訂後的法規,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會要求遊戲公司進行改善。若不改善,公司負責人可能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00 萬韓元以下的罰款,這個消息公布後,韓國也正式成為有「轉蛋法」的國家[1]

     

    韓國《遊戲產業振興法施行令》也列出了不受新的機率標示規定規範的遊戲類別,只要是小型遊戲商(近三年平均年營業額低於1億韓元)或是大型遊戲機台(俗稱街機),就不受規範。

     

    同時間,韓國的遊戲商品管理委員會也設立了機率型遊戲商品監管小組,專門監管法規執行的狀況,並且對於不依法公開機率等相關遊戲資訊的遊戲廠商,以及提供虛假機率資訊的遊戲廠商嚴厲執法[2]

     

    除了《遊戲產業振興法施行令》外,如果廠商在遊戲中的資訊有標示不實的情形,依據韓國《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法》,會由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限期改善,如果情況嚴重者,將被處以罰鍰[3]

     

    【台灣轉蛋法的誕生過程】

     

    在2021年間,遊戲實況主「丁特」,在遊玩一款由遊戲橘子公司代理的韓國遊戲「天堂M」,遊戲中有一款道具「紫布」,紫布是一個低機率出現的物品,當時遊戲橘子公司官網載明「出現機率與韓國版一致」,但是丁特花了400萬實際測試後,發現機率比韓國版的低,丁特遂以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及同法第55條向遊戲橘子公司提出民事告訴,最後,法院以遊戲橘子公司官網公布資訊不實,判決丁特勝訴,以及遊戲橘子須賠償丁特的損失及依法須賠償的懲罰性賠償金[4]

     

    在丁特提告的同時,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進行調查,而公平交易委員會也認定遊戲橘子的廣告,有虛偽不實的情形,對遊戲橘子開罰200萬元[5]

     

    後續是透過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上開事項第6條遊戲服務中應載明之資訊中,增訂第4項,要求廠商在抽獎機制載明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等資訊,並且須標註「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6],因為是用類似定型化契約的方式去記載,如果業者沒有記載完全,就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關於定型化契約的規定[7];而且業者如果遊戲廣告記載資訊不實,同時也會違反了公平交易法[8]

     

    不過,目前台灣的轉蛋法有個問題,就是只有要求業者揭露相關資訊,但是並沒有要求業者要做驗證,而且也沒有公正第三方去進行驗證,這就會造成即使業者公布了機率,還是只能由消費者自行去驗證機率是否正確的情形。

     


    [1]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韓國3月起規範遊戲業者需揭露轉蛋機率資訊違者將處2年以下或2000萬韓元罰款,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261562(最後瀏覽日:2024/1/12)

     

    [2]문체부게임산업법시행령개정안입법예고, 확률형아이템정보공개의무화,https://www.businesspost.co.kr/BP?command=article_view&num=332993(最後瀏覽日:2024/1/24)

     

    [3]전자상거래등에서의소비자보호에관한법률

     

    https://www.law.go.kr/%EB%B2%95%EB%A0%B9/%EC%A0%84%EC%9E%90%EC%83%81%EA%B1%B0%EB%9E%98%EB%93%B1%EC%97%90%EC%84%9C%EC%9D%98%EC%86%8C%EB%B9%84%EC%9E%90%EB%B3%B4%ED%98%B8%EC%97%90%EA%B4%80%ED%95%9C%EB%B2%95%EB%A5%A0(最後瀏覽日:2024/1/24)

     

    [4]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40號民事判決

     

    [5]參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111039號處分書

     

    [6]《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條第4項「有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7]消費者保護法第16條及第17條

     

    [8]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及第2項「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前項所定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包括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及其他具有招徠效果之相關事項。」

     

     

    【轉蛋法的開山始祖】

     

    介紹「轉蛋法」的開山始祖,就是日本的《景品表示法》(日文全名:不當景品類及び不當表示防止法)[1],這部法律到底具體是專門規範商業在商品標識、廣告上內容以及贈品相關的規定,跟揭露遊戲中抽獎機率的規定一點關係也沒有遊戲廠商要公佈遊戲中抽獎率的規定。無門。

     

    若遊戲廠商違反《相關景品表示法》的規定,將先由消費者廳要求限期遊戲廠商改善,並處以罰款,如果廠商未改善幣值,最重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日以下處罰罰金。

     


    [1]松島恵美,「コンプガチャは、なぜ違法?~景品表示法・景品規制の基礎知識」,https://www.kottolaw.com/column/000425.html

     

    [2]日本一款手機遊戲碧藍幻想,在該年度的首發推出了紀念角色的抽獎,因為那年是生肖猴年,有許多玩家發現機率與官方標註的新年不實,甚至有玩家花了70萬日圓才抽到猴年限定角色,這些花大錢卻抽不到角色的遊戲玩家群集合起來,向消費者廳提出申訴,但得到的答案是沒有違反相關法律。

     

     

    【結論】

     

    隨著智慧手機的興起,遊戲廠商也開發出許多手機遊戲,在玩耍的同時也要了解相關的法律,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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