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小心買到凶宅該怎麼辦?
豪豪與前手買賣這間位於桃園的房地時,這間房屋的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明確記載這間房屋曾發生「意外窒息」非自然死亡的情形,阿豪也簽有知悉這間桃園房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的同意書」,建豪原本就清楚知道這間房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的情況,竟未如實於建豪出具的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本標的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勾選,導致阿哲在不知情下購買這間桃園房地。這間桃園房屋為凶宅,雖未對此類房屋造成直接「物理性」之損傷,然仍屬於心理層面嫌惡狀況,除對居住品質會發生疑慮外,在心理層面上亦會造成相當大的負面影響,與週遭環境相較,買賣價格有顯著低落情事,經全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師估價認定造成經濟性之價值減損率百分之18.69……阿哲主張減少價金,並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豪豪賠償價額的減損900萬元 。
【什麼是凶宅?】
一般來說需要符合以下三點才會被認定是凶宅
1. 凶殺或自殺死亡
2. 發生地為專有部分
3. 事件發生在賣方持產權期間
【法律上有那些權利可以主張?】
1.民法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這個的時效有五年,可以向賣方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售價。買方須在知道日起算的6個月內,向前屋主提出賠償或解約的請求。
2.民法的「損害賠償」:賣方如果是「故意」不告知兇宅資訊,買方可以在15年內向賣方請求損害賠償。如果買賣已經超過5年,已經沒辦法解除契約,但15年內還是可以請求賠償。
【購屋筆記→如何避免買到凶宅呢?】
先說凶宅的感受因人而異。也就是,到底這是不是一間有問題的房子還是牽涉到個人主觀感受;然而,就如同前面所說的,重點是買賣房子的時候,有沒有清楚的資訊接露?有沒有任何的隱藏或是不正確的資訊,導致買家誤判房屋的情況而購買到凶宅?所以除了購買前需要上網多查詢資料以外,也需要向左右鄰居多多打聽,要避免買到凶宅,以下是我們整理的幾個重要特徵。如果發現想要買的房屋有這樣的情形,建議在購買前要向管理員或鄰居進行詳細確認。
▌交易紀錄有明顯價格落差的房子:可以利用實價登錄查詢你想買的房子的歷年成交價格。如果發現價格突然出現大幅度的落差,最好了解清楚原因。
▌前屋主都在出租:通常買到凶宅的人不會自己住,會選擇將房子出租。如果發現前一手的物件是出租的,且出租時間並不長,需要特別留意。
▌談價格的人與所有權人無關:這種情況被稱為「人頭戶」,即房子掛在不相關的人的名下。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通常會見面。如果發現談價的人與屋主沒有任何親戚關係,或對屋況完全不了解,只是聽仲介的安排露面,這種情況也需要特別注意。總之,如果你要買的房子符合上述三個特徵之一,記得多向鄰居或不同的房仲打聽,事前多做了解,以免事後後悔。